近日,广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广南古城区保护管理不力、古城历史风貌受损”相关问题开展专题质询。这是广南县人大常委会首次运用质询监督手段推动古城保护工作。

“古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落地执行情况怎样?”“古城区建设风貌管控存在哪些突出短板?”……县人大常委会5名组成人员围绕古城保护法规规划落实、建设风貌管控、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危旧房处置、后续整改措施等8个方面逐一提问。
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场接受质询,详细汇报古城规划编制、三级风貌管控标准、违法建筑排查台账等工作开展情况,并明确下一步古城保护整改具体举措。
质询开展前,县人大常委会专门组建调研组,深入古城核心街巷、文物保护点位、社区一线,采取实地踏勘、入户走访、座谈研讨等方式,广泛征集古城片区人大代表、居民、经营商户、属地乡镇及社区干部的意见建议,系统梳理各类突出问题,形成专项质询问题清单。

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表示,诚恳接受全部质询意见、全盘认领现存问题,将从压实行业主管责任、从严审批管控新增违建、分类整治化解存量违建、统筹平衡古城保护与群众民生需求四个方面,系统性推进整改提升。
广南古城拥有2100多年建城历史,1999年获评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是文山州唯一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古城保护与城市开发建设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小青瓦、木构架、青砖墙等特色风貌元素不断消失;新式平顶楼房大量取代传统坡屋顶民居,与周边文物古迹风貌严重不符;私自拆低加高、违规加层扩建现象频发,大量建筑突破规划限高标准,形成新旧交错、高低杂乱的不协调风貌格局。与此同时,各相关部门监管权责交叉,跨部门联合执法衔接机制不畅,违法建设行为难以第一时间制止、规范处置。

新修订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进一步厘清古城保护边界、细化建设管控标准、明晰各方法定责任,为古城风貌管控、违法建设查处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县人大常委会以新条例实施为契机,通过专题质询督促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压紧压实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巡查执法,推动古城保护各类突出问题整改清零。
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对照本次质询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跟踪督办整改成效,3个月内专题听取政府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紧盯规划落地、风貌管控、存量违建整治等关键环节,对照问题清单逐项销号管理;针对整改滞后、成效不明显的事项,依法开展质询“回头看”。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古城街巷、社区走访调研,广泛收集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意见诉求,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完善古城长效管护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各项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