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人大:着力落实“四项制度”
疏通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命渠道”

作者:向真民          来源:文山人大网     时间:2024/4/26 22:26:55     点击数: 4893          

  富宁县人大常委会着力推动和护航基层“四项制度”落实,全力推进和发展基层民主,切实保障群众选举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疏通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命渠道”。

  着力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着力将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人大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主要内容,以开展执法检查、集中视察、调研走访等多形式全方位监督,保障村(居)民自治制度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实现基层群众真正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村(居)民自治。

  着力落实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着力健全完善和落实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制定、修订《富宁县县委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代表履职制度》《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办法》《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优秀人大代表评选表彰办法》等制度措施。2023年,全县人大代表广泛收集、梳理选民诉求愿望,形成议案意见建议151件,15件民生实事项目递交人民政府办理。


  着力落实联络室建管用制度

  着力健全完善和落实代表联络室建、管、用制度,修订《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运行制度》,不断拓展人大民意表达平台载体,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站、点)。按照代表联络室“八有”标准,巩固13个代表工作站,150个代表联络室建设。将辖区各级人大代表编入“家站点”,每月固定接待选民,推进人大代表与选民沟通联系常态化,让人民群众随时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了事,真正发挥民意表达“晴雨表”、调查研究“建议库”、问题反映“直通车”、代表述职“评议台”等作用。不断创新、深化、优化、扩展和提升职能功能,切实发挥代表联络室“民主通道”优势。


  着力落实选民参与治理制度

  着力健全完善和落实选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参与社会治理制度,制定《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办法》等制度措施,落实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推动形成公众广泛参与意见征集、人大代表票决立项、政府严格组织实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合力监督助推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与监督办法》,把民生实事项目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通过视察、检查、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约见等形式,实行项目监督领导包挂制,建立票决项目“日常督查、半年检查、年末测评”的跟踪问效机制,并在县人代会上进行满意度测评,形成了征集、票决、监督、测评等四个环节的工作闭环。通过组织选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参与人大调研、视察、专题询问、质询,确保人民政府政策决策落实更顺民心、合民意,保证人民政府各项事务执行“阳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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