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4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文山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修订草案)。
会上,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三个方面对办法修订草案作了说明:一是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省人大决策部署与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文山州深化改革的具体举措,更是加强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二是修订过程。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经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并报州委审定,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同意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三是基本框架和特点。办法共5章35条,把“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增加了坚持党的领导、合宪性审查、形式审查等内容。
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办法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备案审查工作是立法工作的延伸,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修订办法是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加强,通过备案审查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利,一致表示对办法修订草案完全赞成。
办法修订草案自通过之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文山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