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人大】协助立法 依法监督,为推进马关法治建设
贡献人大力量

作者:杨恩波          来源:     时间:2024/9/20 18:55:21     点击数: 7175          

  十年来,马关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总体要求,积极作为,协助上级开展立法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不断为法治马关建设添砖加瓦。

  协助立法 助力法制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级人大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主导作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县人大主动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工作职责,适时开展立法协调工作,针对协助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检查、依法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法律漏洞或不适宜事项,分析查找原因,收集立法或修订意见建议10余条向上级报告。


  结合专项工作审议,开展民族医药传承保护、高质量立法等专项调查,提出制定法律法规立法建议5条;结合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立法调研,提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修改建议6条。

  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有效发挥民主民意表达的“直通车”作用。抓好州级立法联系点——马白镇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成立海子边法律服务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发挥基层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桥梁纽带作用。

  备案审查 让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

  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不断提高县人大机关备案审查质量和效率。2015年,制定《马关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将“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合宪性、合法性备案审查。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扩展到监察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023年,对县人大系统2017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5份。对政府系统历年制定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9份,通过清理,决定保留9份,废止9份,全面修改1份。

  执法检查 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有利于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有利于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十年来,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21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90余条。


  依法监督  促进民生热点及时回应

  十年来,马关县人大常委会突出重点领域、民生热点监督,先后听取审议关于监督工作的150多个报告,开展2次专题询问和80余项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调查1000余人次。组织代表视察、调查1000余人次,先后对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南山高原特色产业园区、县医院二院和文马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进行视察。办理、转办、督办信访件200余件,其中,直接调查处理2件,通过主任会议、专题询问等方式,成功化解了县城中心饲养生猪污染信访等事项,维护群众合法合理利益。2018年制定印发《马关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信访工作措施,促进县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按法定程序完成调查调研、审议、审议意见反馈等监督事项,提出意见建议800余条,对500余条审议意见反馈并进行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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