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夕阳红 敬老温情满文山——《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实施一周年成效综述

作者:罗佳贵          来源:文山人大网     时间:2026/6/29 14:50:11     点击数: 2226          
 

  2025年6月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一年来,文山州充分释放《条例》法治惠民效能,以法治力量守护各族老年群体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制度筑基:织密保障体系 夯实法治根基

  对标《条例》相关规定,全州统筹整合了养老服务资源,固化各项惠民扶持政策,有效破解以往养老政策零散化、保障临时性、服务随意化等问题,并搭建起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形成“1+N”养老政策制度体系,统筹落实《文山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文山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等多项配套文件,将《条例》条文细化为符合实际、落地可行的具体举措。

  图为广南同晟医养中心老人举行活动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资金保障持续夯实。去年以来,全州争取各类养老补助资金10243.3万元,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服务扩容提质筑牢资金根基。全年发放高龄津贴超6287.38万元,惠及7.54万余名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354.87万元,切实把民生福祉送到群众身边。

  持续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全面清理养老服务领域不合理准入壁垒,修订废止不符合《条例》要求的制度文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领域,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通过公建民营模式,委托专业团队运营盘活26家养老服务资源,其中4家实行医养结合运营,引入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2家、引进专业养老企业9家,形成公办民办互补、多方协同参与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服务提质:全域布局设施 跃升养老品质

  《条例》以立法形式明确养老设施建设、服务供给、城乡统筹发展的刚性标准。全州以此为导向,加快补齐养老基础设施短板。依托“十四五”期间全州累计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81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日间照料中心199个、老年幸福食堂26个、老年活动室832个,搭建起“州级示范、县级统筹、乡镇辐射、村级覆盖”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成型。目前,全州8县(市)实现失能照护机构全覆盖,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7.9%;同时将养老设施配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新建小区养老配套达标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均达100%。

  图为文山市攀枝花社区幸福食堂

  聚焦居家社区养老核心需求,《条例》细化居家照料、上门帮扶、住宅适老化改造等惠民举措,推动文山州争取国家补助资金2161万元,在5个县(市)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921张,配齐各类适老化设备,累计开展助洁、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3601人次,有效解决困难老年人居家照护难题。

  紧扣《条例》兜底保障、医养康养融合相关要求,全州压实公办养老机构对特困、低保老人兜底供养职责,实现应养尽养、愿住愿收;引导民办养老机构优化服务、提质增效,推出个性化、特色化康养服务。全州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覆盖率达100%,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常态化开展健康监测、慢病管护等服务,破解老年人养老、就医双重难题,推动养老服务向康养养护转型。

  根据《条例》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台账管理、结对帮扶、走访探视长效机制。全州建立33831名农村留守老人动态管理台账,实现关爱帮扶全覆盖、不间断。去年,文山州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超66.35%,留守老人监护联络率、特困老人集中供养达标率均保持100%,有效化解农村养老资源不足、留守老人关爱缺位等问题,助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协同发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