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依法履职紧密结合,聚焦“三个定位”,以建强“四个机关”为抓手,为促进文山市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
以人大之志维护民族团结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与人大职权有机结合,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将民族工作融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之中,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作用,不断丰富拓展代表活动载体,高质效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热情,使其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深入宣传民族工作。
2022年以来,围绕省州关于平远片区“三区”建设的部署要求,聚焦民族团结、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打造提升红甸乡基层代表活动阵地,总结提炼“人大代表+N”赋能农村社会治理等经验做法,引导红甸乡的州市乡三级人大代表在“三区”建设中争当政策宣传员、民情收集员、致富带头人、矛盾纠纷调解员,为促进宗教和谐、民族和美、治理有效贡献了人大力量。
以人大之为守护绿水青山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法对《文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0项,全面落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逐年检查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2022年,文山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题询问。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气象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对林下产业发展、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环保重点项目建设、水源地保护、河道治理、农村厕所改建和“两污”治理等涉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涉及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44个(不含第三轮),完成整改130个,完成率90.3%;文山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9.2%(目标为98.4%)、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年综合评价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100%。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督察工作,全面实施生态治理和品质提升工程,组织整治污染源2431个,新建和改造雨污管网41.73公里,整治污水直排口136个,新建成一体化临时污水处理站5个,建成18座临时污水提升泵站。
以人大之力护航经济发展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聚焦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和绿色铝、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康养旅游,建立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办法和基层联系点制度,聘请财税、审计、法律等领域10名专家组成人大财政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强化预算联网监督,督促政府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持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定期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经济运行更加安全有序。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研政务服务管理和营商环境优化工作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抓住优化营商环境这个主题,久久为功、持续监督,组织对推行“办不了”署名回告单制度、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内企业“升规纳限入统”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对政府债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工作开展调研检查。听取和审议三七打假、政务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情况报告,并对政务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为推动开好文山营商环境之花、结好文山企业发展之果注入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