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对“一府一委两院”实施依法监督、科学监督、正确监督,是人大工作的“重头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大要围绕党委重视、政府强推、群众关注、发展可期、人大能为的事项,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牢固树立“融入式监督”新理念,着力在监督机制上创新、在监督实效上发力,创新开展跟进式法律监督、引领式工作监督、绽放式代表监督,打好综合监督的“组合拳”,使人大监督更有刚性、有温度、有实效,实现以人大监督高质量的硬核成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突出一个“准”字,做到监督议题“精准性”
选择确定监督项目是人大监督的“头道工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破题解难”原则,创新建立“群众点题、代表议题、调研找题、会议审题”选题机制,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代表议案建议、群众反映意见、调研了解情况作为确定监督议题的基础,变“闭门选题”为“开门选题”,努力提高监督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在选择确定监督议题的过程中,紧紧围绕党委重大部署、政府全力推动、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工作,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全面进行梳理归纳,精准选择年度监督议题,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努力实现监督议题有“准度”、督促工作有“力度”、助推发展有“高度”、改善民生有“温度”。例如2023年开展的“对文山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质询的议题,是紧扣文山州委、州人民政府出台的《文山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对多次州、县(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参会代表针对我州教育工作所提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后,以大胆创新勇气提出来的,取得了“构建平台、弄清真相、回应民生、凝聚共识、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效果。
要突出一个“专”字,增强监督准备“专业性”
通过近几年在《文山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文山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等工作中的实践和总结,深刻感受到牢牢把握正确、有效、依法这个关键的同时,要在不断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上下功夫,注重调研组人员的构成专业化。除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常委会委员外,还应邀请熟悉监督议题工作的人大代表和不是人大代表的专家,让“行里人说行里话”,努力提高调研专业水平。调研前培训系统化,组织调研组成员通过网络学习调研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专业理论和最新工作信息,适召开专题会议,邀请部门专家和专业人员为调研组成员讲解有关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介绍有关业务知识和工作开展情况,为深入开展监督调研奠定较为系统、精准、全面业务基础。
要突出一个“活”字,增强监督调研“灵活性”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人大依法监督的必经程序和重要前提。创新建立“一重”“两到”“三多”调研机制。“一重”即重在平常,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所监督领域工作动态情况进行深入的观察与思考,积极找人大代表、专业人士等交流了解对所监督领域工作的意见建议。在2023年的“教育工作质询案”办理落实中,所收集的问意见、建议和提出质询的问题等相当一部分素材来源于平时的工作、生活中看到、听到的方方面面的社情民意的积累、体验与分析,梳理归纳后与专题调研成果有机融合形成的。“两到”即到基层一线和群众中、到工作部门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和了解来自方方面面对调研所涉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通过去粗取精融汇焦点。“三多”即多开座谈会、多搞问卷调查、多查业务资料,尽可能把第一手资料收集掌握充分,使调研的广度、深度得到有效拓展,确保了解掌握的情况全面客观、真实可靠。与此同时,重点选择监督议题调研对象的典型性、代表性,在现调研中挑选工作成效好、矛盾问题突出、困难比较多的地方,深入实际了解真实情况,积极将听取政府部门意见和倾听群众声音相结合,既组织召开座谈会、背靠背访谈,又以调研小组形式随机深入实地了解情况。通过深入调研,从深层次、全方位的角度发现主要矛盾和问题,确保后续制定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精准可行。
要突出一个“靶”字,增强监督审议“靶向性”
通过开展《文山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的提出、起草、意见征求、听证、修改、审议、出台和执法检查等一系列工作实践,感受到监督审议工作要力求肯定成绩精练、指出问题精准、提出建议精确,重点从几个方面入手。把好报告起草关。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做到以具体数据、典型事例来体现,并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使提出的建议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报告后,认真征求调研组成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完善,确保报告反映的情况详实有据、指出的问题精准到位、提出的建议有的放矢。把好常委会审议关。为把问题议深、议透、议精,发言人要始终做到无论指问题、提建议,都能找准症结、切中要害。常委会会议结束后,要结合前期调研发现的问题,并综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人员对审议议题报告的意见建议,坚持“小切口”解决“真问题”原则,研究提炼形成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及时传送给调研组成员审阅提出建议,让每份“问题清单”条理清晰、责任明确,确保作出的审议意见“问题清单”更有靶向性、实效性,为后期有条不紊地实施跟踪督办,逐项逐条、按时保质进行“垂直化”落实办理奠定良好基础。
要突出一个“实”字,增强监督办理“实效性”
大量实践证明,强化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办理落实,走完“最后一公里”防止“书来书往,一审了之”,是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抓手。按照审议意见“问题清单”规定的办理时限,建立限时“回复制”。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健全“回头看”机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创新采取“四不两直”“随机调研”等办法,对重点部位进行明察暗访、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全面收集整改落实情况,研究撰写有理有据的高质量跟踪监督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开展满意度提供参考依据。与此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在办理期间深入到承办部门,督促办理情况并征求群众满意度。对尚未办理落实到位的审议意见“问题清单”视情况适时进行再次审议,推动问题真解决、解决真问题,确保审议意见“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到位,最终实现“小清单”蕴藏“大民主”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