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2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彭光达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元华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秦永兴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继文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