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文山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任命我为文山州监察委员会委员,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把忠诚作为第一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作为第一政治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牢记初心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站稳人民立场,把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查处和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监督护民生、以执纪护民利、以实干解民忧,努力在每一项监督执纪工作中让人民群众可感可及。
三、强化能力建设,严格依法履职。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认真执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四、锤炼过硬作风,永葆清廉本色。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做到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越底线,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承诺人:卢高云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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